2024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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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4-024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北京路18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虎林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股份39,358,8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59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14,946,7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91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24,412,1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68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9,284,8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47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2人,代表股份9,284,3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473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9,33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5,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9,33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5,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9,33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5,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9,33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5,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9,323,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8%;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49,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7%;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39,33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5,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7,964,4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5%;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5,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34,694,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5,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9,33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5,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9,33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5,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已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7-8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于凌霄、冯燕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