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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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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10版)

2024-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版)

公司的模具产品需要经过客户试用并达到一定试用次数后进行验收,通常情况下,下游客户中电池厂商能够在发货后3-6个月进行验收,电池设备厂能够发货后6-12个月进行验收,公司的模具产品在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较为谨慎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或采购订单的条款,确定具体的结算流程。一般情况下,公司会采用月结、“预付30%+70%月结60天”、“预付款-发/收货款-验收款”的销售结算模式。其中,月结周期通常在30天-90天;“预付款-发/收货款-验收款”销售结算模式的收款政策如下:

(2)2023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的结算政策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客户的结算周期一般在1-9月左右。

(3)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

注: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

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应收项目周转天数分别为173.81天和186.24天,与公司的应收账款结算政策相一致。

2023年末,公司应收项目余额较上年末减少14,925.20万元,主要系公司2023年第3、4季度的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前期产生的应收账款大量收回,导致2023年末的应收项目余额大幅下降,其中客户二的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下降13,430.12万元,客户二以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票据支付货款,由于该商业票据只能在客户二平台上进行背书或贴现,公司在收到客户二商业票据后仍然列示在应收账款,待商业票据到期承兑后冲销应收账款,2023年公司对客户二的销售减少且主要分布在上半年,因此2023年末对客户二的应收账款余额下降较多。

3、公司营业收入与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公司2021年5月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于受到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行业的影响,2021年度、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23年度,由于受新能源电池行业“频繁降价”、“持续去库存”和“产能利用率下滑”的影响,2023年度公司的订单量明显减少,由于模具验收的周期性,2023年下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半年有明显下降。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应收项目平均周转天数在180天左右,即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平均滞后于收入确认2个季度左右。2022年度公司收回的货款主要系2021年第3、4季度以及2022年第1、2季度实现的销售,合计金额为46,841.30万元,与公司2022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0,921.75万元相匹配;2023年度公司收回的货款主要系2022年第3、4季度以及2023年第1、2季度实现的销售,合计金额为70,564.71万元,与公司2023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0,316.08万元相匹配。上述应收账款回款较收入确认的时间滞后性导致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同比大幅增加187.53%。

从2023年季度看,公司营业收入、应收项目(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季度来看,2023年第1季度末,公司应收项目余额较2022年末增长19,410.68万元,2023年第1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023年第2季度至2023年第4季度,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逐步下降,2023年第2季度至2023年第4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2023年第4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18,201.24万元,主要系公司应收项目在2023年第4季度收回所致,其中2023年末对客户一和客户二的应收项目合计金额较2023年第3季度末减少了17,700.75万元。

可见,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受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的影响,而应收账款回款较收入确认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各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变动趋势不一致,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为6个月左右,由上图可以看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滞后于营业收入变动,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受行业环境变化、货款结算政策影响,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问题(1)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以往年度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1)客运服务业务

公车公营:运输服务提供后,与运输服务相对应的劳务交易已完成;通过与客运站等单位的结算,运输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应的运输成本已发生并能够可靠地计量。所以公车公营收入在运输服务已提供,与客运站等单位办理结算后确认收入。

责任经营:当运输服务提供后,与运输服务相对应的劳务交易已完成;通过与客运站等单位的结算,运输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应的运输成本已发生并能够可靠地计量。所以责任经营收入在运输服务已提供,与客运站等单位办理结算后确认收入。

合作经营:当合作经营方使用自有车辆参与公司的班线运营,已使用公司所拥有的班线经营权进行经营,在每月末扣缴管理费用时,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所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合作经营者月末扣缴管理费用时公司确认收入。

(2)模具销售业务

模具销售、维修: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完成模具的生产制作或维修,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模具租赁:依据合同约定单价及客户当月使用次数确定当月租金,并经客户对账后确认收入。

2、2023年度主要客户的合同条款和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模具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的合同条款均约定了验收条款,公司根据客户确认的验收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公司以前年度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收入确认政策确认收入,以前年度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滞后于收入确认时点,主要原因系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结算周期一般在1-9个月左右所致。

综上,公司客运服务业务中的公车公营、责任经营在提供劳务并结算后确认收入,公司客运服务业务中的合作经营在月末扣缴管理费用时确认收入;模具销售业务中的模具销售、维修根据客户验收确认收入,模具租赁按照客户当月使用次数确认收入,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程序:

1、获取并查看公司模具销售业务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协议,了解模具销售业务的关键业务条款;

2、了解公司模具销售业务的流程及和客户的结算周期,登录客户的供应商系统,获取公司的对账单,确认收入确认依据的准确性、对账期间与会计期间的差异情况;

3、执行穿行测试等程序,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4、对模具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

5、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核查程序,核实销售收入是否存在跨期现象,查验当期收入是否准确、完整记录;

6、执行细节测试时获取抽取样本的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验收单、发票、银行回单等资料并与账面进行核对,查验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

(二)核查意见

1、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受行业环境变化、货款结算政策以及货款催收政策影响,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2、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收入确认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5、关于存货减值。

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0.67亿元,同比减少56.09%,其主要构成为发出商品0.44亿元。本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6亿元,计提比例为8.88%,其中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0.04亿元,上年同期未计提。

请公司:(1)区分存货类别,补充披露存货的具体构成、数量、金额、库龄等,并结合市场价格变化、在手订单、退换货情况等因素,说明可变现净值测算的具体依据,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2)补充披露发出商品的主要对象及周转情况,是否存在已发出商品但客户长期未验收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说明对发出商品执行的审计程序。

【回复】

(一)区分存货类别,补充披露存货的具体构成、数量、金额、库龄等,并结合市场价格变化、在手订单、退换货情况等因素,说明可变现净值测算的具体依据,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1、公司各类存货的具体构成、数量、金额、库龄情况

2023年末,公司各类存货的具体构成、数量、金额、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KG/PCS/套/次/万元

公司的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金额相对较大,库存商品金额较小,主要系公司一般根据订单进行生产,生产完毕后及时发往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发货后转入发出商品,因此库存商品较少。

(1)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钨钢、钢材、外导柱以及其他,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为320.44万元,库龄较长的存货主要为外导柱,正常情况下外导柱的采购周期为6个月左右,需要提前备货,公司结合预计订单量、排产计划、最低采购量、批量采购的价格优势等因素考虑安全库存,2023年下半年由于产量下降,部分外导柱耗用量减少导致库龄有所增加。

(2)在产品、库存商品

公司在产品中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为537.80万元,库存商品中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为169.95万元,主要原因系受行业去库存影响,下游客户模具装机不及预期,模具交付周期延长所致。公司主要的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均有订单支撑,随着行业库存下降并迎来补库存周期,主要存货可实现交付。公司已对于库龄较长且预计不能进一步生产实现销售的在产品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3)发出商品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包括切刀、模具、模头、修模、租模及其他,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为1,105.00万元,主要客户为客户三所属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三(江苏)与客户三(合肥)的发出商品库龄较长,主要原因系客户三(江苏)与客户三(合肥)实际模具装机率不及预期,导致模具验收周期延长,目前正在逐步验收中。

客户三(江苏)与客户三(合肥)系客户三子公司,客户三资质较好,客户三(江苏)与客户三(合肥)的发出商品均有订单支撑,公司结合订单价格对上述发出商品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5.42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2、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

2023年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详见本回复问题1(一)4(2)“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之回复。

3、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钨钢、钢材、外导柱等,原材料无法与具体订单进行一一对应,除原材料外,公司存货对应的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公司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存货余额为5,967.63万元,在手订单金额为5,386.52万元,在手订单占比为90.26%,在手订单覆盖比例较高。

4、退换货情况

公司产品质量过硬且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23年仅发生客户退货金额59.22万元,该批成品退货原因为客户项目暂停,与该项目相关的供应商产品均被退货,并非由于公司产品质量原因,公司的2023年的退换货比率为0.12%。

5、可变现净值测算的具体依据及测算过程

(1)可变现净值测算的具体依据

公司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方法对期末存货进行跌价准备计提,可变现净值测算的具体依据如下:

对于有合同的,以客户合同约定的订单价作为估计售价的确定依据,对于无客户合同的,按照近期的平均售价确定估计售价。

(2)可变现净值测算的具体过程及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1)原材料

2023年末,公司对原材料计提了32.21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原因系公司对于库龄较长且预计不能正常领用的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为零,故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正常使用的原材料,可变现净值根据产成品的销售毛利率和税费率测算,不存在跌价的情况。

2)在产品

2023年末,公司对在产品计提了104.7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原因系公司对于库龄较长且预计不能进一步生产实现销售的在产品可变现净值为零,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正常使用的在产品,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测算后不存在跌价的情况。

3)库存商品

2023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345.43万元,公司对库龄一年以上库存商品进行了分析,不存在无法实现销售的情况。公司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测试,2023年末,公司对库存商品计提32.1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由2023年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对客户四的销售价格较低所致,公司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发出商品

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4,350.33万元,公司对库龄一年以上发出商品进行了分析,不存在无法实现销售的情况。公司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库龄一年以上的发出商品的主要客户是客户三,公司预计客户三的发出商品均能验收,实现销售,故按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023年末,客户三的发出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公司对发出商品计提429.1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2023年四季度订单量较少,尤其是11月份完工的模具和切刀合计仅181套,产量下降导致当月完工产品分摊的成本费用较高,公司对发出商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并结合存货可变现净值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二)补充披露发出商品的主要对象及周转情况,是否存在已发出商品但客户长期未验收的情形

1、公司发出商品的库龄及主要客户情况

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金额为4,350.33万元,公司发出商品余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的模具产品需要经过客户试用并达到一定试用次数后进行验收,通常情况下,下游客户中电池厂商能够在发货后3-6个月进行验收,电池设备厂能够发货后6-12个月进行验收,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行业惯例,公司的模具产品在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公司已经发送至客户但尚未经客户验收的产品作为存货中的发出商品进行核算,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为1,105.00万元,其中客户三(江苏)和客户三(合肥)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余额为812.90万元,占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的比例为73.57%,除客户三(江苏)和客户三(合肥)外,其他客户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余额较小。

客户三(江苏)和客户三(合肥)两家客户的模具在持续验收中,但受新能源行业景气度下降,客户三(江苏)和客户三(合肥)两家客户采购的模具实际装机率不及预期,导致模具验收较慢,公司预计相关模具可以完成验收。

2、发出商品的周转情况

2022年及2023年公司的发出商品周转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为3.51次,平均周转天数为103.99天,存货周转较快。

综上所述,公司发出商品整体周转较快,发出商品库龄1年以上的客户为客户三(江苏)和客户三(合肥),除客户三(江苏)和客户三(合肥)外其他客户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的金额较小,客户三(江苏)和客户三(合肥)两家客户的模具在持续验收中,公司预计相关模具可以完成验收。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程序:

1、了解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期末公司发出商品明细账,了解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分析其与生产、销售模式的匹配性;

3、检查发出商品相关的销售订单、送货单以及期后结转收入情况,核实期末发出商品真实性及准确性;

4、对发出商品进行跌价测试;

4、对期末主要发出商品客户进行函证,确认年末发出商品数量情况。

(二)核查意见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了核对,对于存在跌价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2、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不存在重大异常。

问题6、关于对外投资。

关于对外投资关于对外投资。2023年11月、12月公司先后共投资1.86亿元购买烟台海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96%股权,公司2023年年报将其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开资料显示,上述交易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请公司:(1)说明投资标的目前仍未完成过户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过户障碍,是否存在交易无法完成的可能及影响;(2)结合问题(1),说明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回复】:

(一)说明投资标的目前仍未完成过户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过户障碍,是否存在交易无法完成的可能及影响;

1、协议中的约定

根据与烟台海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持有者杨小华先生签订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4.2条约定: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成标的份额转让之报批、基金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2、尚未过户的具体原因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决定拟以10,000万元购买杨小华先生所持有的烟台海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04%股权,并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对外投资暨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8,600万元购买杨小华先生所持有的烟台海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92%股权。本次追加投资后,公司将合计拥有该合伙企业全部合伙份额的14.96%。

因本次购买合伙份额事宜涉及基金备案、工商变更以及与合伙企业各方签订合伙协议等事宜,过户手续繁杂,流程较多。公司层面就本次过户事宜与烟台海辽基金管理方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协调,确保过户事宜顺利进行。经与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协调,本次对外投资工商变更登记已经于2024年5月15日完成,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烟台海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投资相关的事宜。

(二)结合问题(一),说明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经公司与烟台海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方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多方协调以及沟通后,本次对外投资暨购买合伙份额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估值变化,推进资本市场运作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长期战略的审慎决策,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依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最终收益情况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可能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