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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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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8版)

202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主要货物流转及资金流转过程

公司供应商采购、货物流转真实,供应商为真实的发货,公司为真实的提货,货物流转与资金流转相匹配。

综上所述,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具备商业实质,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大宗商贸的商业实质及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对电解铜、钢坯等主要贸易品类的采购、销售流程进行穿行测试,识别业务流程中的主要控制点,并进行控制测试;

2.通过与管理层及业务团队访谈,了解各品类大宗商品贸易的业务模式及商业实质;

3.获取管理层各贸易品类的商业实质说明,复核其商业实质的合理性;

4.复核合同条款,包括控制权转移、风险转移、定价政策与依据等信息,分析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5.通过第三方网站及安永企业商业信息查询平台(EBIS)对交易额排名前三十大客户和供应商清单中的新增公司背景进行调查,包括检查地址、股东、企业性质和控制人等信息,检查新增公司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6.根据合同台账,对1个月内同一客商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的情况进行商业实质分析,识别是否存在循环交易;

7.分析前十大客户销售品种的变化及原因,识别是否存在异常交易;

8.将收入规模与仓储费进行交叉比对,分析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9.对应收账款余额大于抽样阈值的客商及其全年交易额执行函证程序,未回函部分相应执行替代程序;

10.对由管理层保管的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对由第三方仓库保管的大宗商品(如电解铜)的年末数量及交易数量执行函证程序;

11.执行细节测试,利用安永天风抽样方法选取样本,检查交易原始合同、物权转移单据、结算单、发票、银行回单等,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2.执行收入截止性程序:根据销售出库(或不同品类的控制权转移单据)记录,查看收入确认时间与控制权转移时点的一致性,识别是否存在截止性问题。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金隅集团对大宗商品贸易的收入确认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补充说明近年来贸易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以及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收入规模稳中有升,逐步形成以煤炭、钢材、铁矿石、电解铜等大宗产品国际贸易为主,以供应链服务为载体的国际化贸易企业,主要为公司开拓协同水泥、地产、新型建材等内部市场,通过逐渐增加煤炭、钢材、水渣等产品的市场化运营服务能力,与公司内部用钢企业研究探讨钢材供应新模式,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长协合作,协同扩大贸易规模,发挥渠道优势,稳定业务需求,依托公司良好的企业信誉、品牌优势、营销平台和资金保障。通过近几年发展,铁矿石业务成为全球贸易商中前五名,矿渣出口贸易量国内第一名,蒙煤进口量成为甘其毛都口岸前五名。公司以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扩张相结合的策略,围绕产业链协同做好内外部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产业全面协同发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公司从事大宗商品贸易多年,拥有专业的贸易策略团队及丰富的交易经验。2)公司具备贸易的地理优势。唐山地区钢厂数量众多,依托港口为华北地区钢材集散地;贸易板块下属圆之瀚公司临近中蒙口岸。唐山、内蒙古的地理优势为钢坯、煤炭等交易提供实际便利。3)多年积累的业内信誉,加之国企背景,逐渐为公司在电解铜、铁矿石等领域树立较高信誉,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及较强的议价能力。4)公司依托多年合作经验,近年来与国外知名矿山、煤场签订长协,业务量稳中有增。

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包括宏观环境因素、供需关系、政治事件等,公司通过对市场价格的研判,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来进行价格对冲,以锁定未来价格或降低价格波动的影响。此外,通过和供应商和客户签订长期合同进行战略合作,采用固定价格销售或采购策略,以减少价格波动的影响。

进口蒙煤为主要毛利贡献产品,自2023年6月起,在国家宏观政策加持下,水泥厂、钢厂恢复生产,自2023年8月以来,市场逐渐回暖,供小于求,煤炭市场价格逐步回升,公司抓住机遇,积极拓展下游客户,实现销量大规模增长,保证每日发货量,本年销售数量180.84万吨,同比29.37万吨增加317%,毛利率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

公司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主要围绕水泥、地产、新型建材等业务,协同做好内外部资源有效整合,促进产业全面协同发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将根据主业未来发展需求,不断优化、实时调整规模,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实现更大价值,确保稳健发展。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大宗商贸的收入确认及毛利变动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复核合同条款,包括控制权转移、风险转移、定价政策与依据等信息,分析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2.对金隅集团大宗商品贸易的收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性复核;

3.分析前十大客户销售品种的变化及原因,识别是否存在异常交易;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金隅集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收入及毛利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金隅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三)补充披露截至报告期末贸易业务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前五名对象、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账龄情况,并结合款项回收和货物交付等情况,说明相关款项的支付和结转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应收账款4.3亿元,其中前五名金额3亿元,主要客户主要为央国企等信誉度高、资信情况良好的企业,应收款账龄为一年内;预付账款主要为大型的资源供应商优质企业,截至4月末,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均正常按照协议执行,无相关回款风险,主要项目如下:

1.应收款项

2023年末应收账款均为业务结算尾款,部分应收账款因行业结算周期影响,未到结算周期,且账龄均为1年内,符合行业惯例,截至4月末应收款项基本已经收回,无大额长期应收款项,不存在回款风险。

单位:万元

客户1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三级企业,性质为央企,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合作的项目有桥梁、路建、学校、医院等,以水泥、钢材业务为主,多数合同结算周期为结算开票后30日内支付当月货款的100%;公司按照各项目合同约定陆续在给客户1送货结算,客户1也按照合同陆续给公司回款。业务执行过程中,公司与客户1合作多年来看,均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回款风险。

公司与国有企业客户2进行煤炭贸易业务,公司如约向该公司履行各项供货义务,按照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的约定先货后款,符合煤炭行业普遍支付方式,符合行业惯例,5月底付款,客户2与公司合作前曾由关联方为公司出具连带担保承诺函,以其全部资产作为连带担保保障公司与客户2业务回款,公司已全面评估客户2的履约风险,该款项不存在可回收性风险。

客户3为公司长期主要合作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合作期间未出现款项无法收回情况,与公司签有长协合同。2023年末该客户应收账款余额4,917.36万元,账龄为2个月以内。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以及以往合作惯例,该些货款已于2024年4月全部收回。该公司的款项回收符合双方合同及长期合作的行业惯例,不存在回款风险。

客户4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三级公司,该公司为国企,通过前期资信调查,该企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客户4合作的是伊利健康谷奶牛养殖基地管网新建项目,所供的物资球墨铸铁管。在执行过程中,确认5月底前付清货款,该项目结算符合行业惯例,且公司评估该客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回款风险。

客户5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三级企业,性质为央企单位,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于2023年就漯河产业园物资采购项目签订型材买卖合同。该项目所供货物为型材。公司与客户5于2023年4月开始合作,所合作项目均按时回款。业务执行过程中,漯河产业园物资采购项目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回款风险。

2.预付款项

2023年末预付款项,基本按照行业惯例先款后货,截至4月末基本已交付,预付款情况如下列示:

单位:万元

供应商1为公司蒙古煤炭业务的最主要的供应商,为蒙古国最大的国有矿山,供应商3为蒙古矿山,是公司进口蒙古铁矿的主要供应商,该业务按照公司打造中蒙能源通道战略规划进行,聚焦国内端仓储、加工、物流核心环节,利用双边贸易格局,强化战略合作,为中蒙两国上下游实体企业提供优质供应链服务,和蒙古矿山的合作基本通过竞价采购模式,蒙古国电子招标平台中标后支付全额货款,矿山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发货义务,蒙古国不接受国际信用证支付,该预付款项的支付符合蒙古业务开展的行业惯例,且经过公司会议决策在给予的预付额度范围内开展业务,以上供应商依据合同陆续发货,公司取得货物后及时入库,并择机进行货物销售。截至目前,剩余预付账款均处于合同期内,供应商将按照合同约定于2024年末前陆续发货,不存在回收性风险。

供应商2、供应商4和供应商5均为公司的煤炭供应商。现煤炭市场主要趋势和方向是供需两端直接签订中长期保供合同(煤矿和电厂供需双方直接下场,相关参考政策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能源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由于中长期保供政策的执行,煤矿大部分产能用于保供合同的执行,煤炭贸易环节中纯市场化的交易空间持续减少。

公司受资金整体规模影响,不具备所有煤炭商品均直接从煤矿坑口采购的能力。煤矿坑口采购通常要求贸易商100%支付货款且对采购量有最低要求,同时煤矿端相对生产煤质(热值)较为单一。

公司作为贸易商经营的煤炭商品多样化,单一煤矿的产品不能全部满足公司的销售需求。结合自身多年行业发展经验和市场渠道,公司选择供应商2、供应商4和供应商5等口碑良好、历史合作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供应商。其可以满足公司采购多种煤质商品的条件,同时,其拥有对煤炭商品进行必要的洗选、破碎、掺配加工、运输的服务能力,可以进一步减少公司的成本投入,扩大销售利润。

由于煤炭属于大宗资源型商品,受供需关系、市场环境、价格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上游端要全力避免自身承担市场风险的压力,所以煤炭行业在实际交易中均需支付相当比例的预付款项,其目的是锁定价格、保障货源数量。重点长期合作客户更是采取先支付预付款然后根据合同滚动结算付款方式。

在实际业务洽谈中,合同预付款均与供应商谈判至可能的最低比例。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按照合同约定预付额度范围内进行预付。通常情况下煤炭供应商收款后依据合同陆续发货,公司取得货物后及时入库择机对外销售。但公司作为贸易商在实际进行销售过程中,需应对销售端客户的价格、运输、质量、交期、包括电厂的开放式供货合同等风险因素。为充分保障自身利益,尽可能减少损失。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托专业分析,结合销售端客户在时间、区域、品种、期限等方面的变化趋势,指令上游供应商发货,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这也符合煤炭贸易商的操作惯例。以上三家供应商2023年年底预付款项对应的货物均按照合同约定陆续到货,不存在回收性风险。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贸易业务前五名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复核合同条款,包括控制权转移、风险转移、定价政策与依据等信息,分析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确认的准确性;

2.对应收账款余额大于抽样阈值的客商及其全年交易额执行函证程序,未回函部分相应执行替代程序;

3.对预付款项余额大于抽样阈值的客商执行函证程序,未回函部分相应执行替代程序;

4.复核企业提供的账龄分析表,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执行期后程序,检查大额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及大额预付款项的期后交货情况。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金隅集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贸易业务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金隅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