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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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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24-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7,6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并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4、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5、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

2、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5日。

3、红利发放日:2024年6月5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中做出了有关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其中承诺最低减持价的,经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承诺内容详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佛堂大道399号

2、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3、咨询电话:0579-899828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