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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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及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0.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87元/股,最低价为10.7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89,35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85,35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1.7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99元/股,最低价为10.7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79,483.73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机构已基本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但目前仍有部分事项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说明。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