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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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叶福忠以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6月6日起1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法实施风险。如若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叶福忠以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共计7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叶福忠,董事兼总经理叶程洁,董事兼财务总监刘雪梅,董事兼副总经理陆亚栋,董事兼副总经理唐松燕,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叶卓强,董事蒲德余。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叶福忠直接持有公司61,513,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3%;董事兼总经理叶程洁直接持有公司19,9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1%;董事兼财务总监刘雪梅、董事兼副总经理陆亚栋、董事兼副总经理唐松燕、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叶卓强、董事蒲德余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具体如下: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2024年6月6日起1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八)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叶福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叶程洁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法实施风险。如若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