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股票名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4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40,453,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36,414,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03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3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3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提案表决结果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1.02.候选人: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1.03.候选人: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1.04.候选人: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1.05.候选人:选举刘忠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1.06.候选人:选举邱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1.02.候选人: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1.03.候选人: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1.04.候选人: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1.05.候选人:选举刘忠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1.06.候选人:选举邱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何亚民先生、何佳女士、林麟先生、胡益俊先生、刘忠安先生、邱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4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胡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2.02选举王伦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2.03选举刘丽娜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胡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2.02选举王伦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2.03选举刘丽娜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胡宁先生、王伦刚先生、刘丽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4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3.02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3.02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尹红先生、张娟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尹红先生、张娟娟女士与职工代表监事彭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情况及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0,451,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36,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0,451,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36,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成都金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该授信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若续作授信无需再出决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法律文件。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董事刘忠安、独立董事王伦刚)。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列席人员为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推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推举董事何亚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推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推举董事何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刘丽娜女士、胡宁先生、董事何亚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推举独立董事刘丽娜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且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刘丽娜女士、胡宁先生、董事林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并推举独立董事刘丽娜女士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且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胡宁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王伦刚先生、刘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推举独立董事胡宁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且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何亚民先生、独立董事胡宁先生、刘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推举董事何亚民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且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何亚民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林麟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何亚民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胡益俊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8-85366263
传真电话:028-85370138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电子邮箱:hyj5445@163.com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林麟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林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胡益俊先生、何斌跃先生、唐中伍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黄成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8-85366263
传真电话:028-85370138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电子邮箱:feng66691@163.com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上述第1、2、7、8、9、10、11项议案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2024年6月25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何亚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
何亚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亚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4,219,997股,与持股5%以上股东何佳女士系父女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何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9,775,148股。何亚民先生女儿何佳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何亚民先生女儿何佳女士的配偶林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亚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副董事长简历
何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利君大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何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9,775,148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亚民先生为父女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何亚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4,219,997股。何佳女士的父亲何亚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何佳女士的配偶林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林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林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亚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何佳女士的配偶,何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9,775,148股,何亚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4,219,997股。林麟先生的配偶何佳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林麟先生配偶何佳女士的父亲何亚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胡益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益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益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何斌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自2017年起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何斌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斌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唐中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自2003年7月进入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机械设计工程师、辊压机车间副主任、技术服务部副部长、质量部副部长、客服中心副主任、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唐中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中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审计负责人简历
黄成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出生,本科学历。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稽核部部长,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黄成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高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自2011年9月起加入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财务副总监。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7: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尹红,列席人员为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推举尹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尹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技术中心主任工程师。
尹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尹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