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74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186,480,000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9.36%。
● 对当期损益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应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于2024年6月24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186,480,00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9.36%。
(二)补助具体情况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7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华东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包装”)、泸州市一圣鸿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一圣鸿”)、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山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华东包装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912.10万元,为泸州一圣鸿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为华中山鹰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7,551.8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60,952.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0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50,0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华东包装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泸州一圣鸿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华中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包装与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华东包装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9,912.1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东包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祥恒创意包装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祥恒包装”)拟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行签署《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泸州一圣鸿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2,7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泸州一圣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近日,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华中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29,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中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2,551.82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华东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隋光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5日
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以南、玉屏路以东
经营范围:纸及纸制包装产品的购销、生产、研发;瓦楞纸箱的采购与销售;蜂窝制品及纸制品包装容器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塑料包装制品的组装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东包装总资产人民币30,599.5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217.8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5,421.4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23.54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华东包装总资产人民币32,614.2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345.2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625.2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7.47万元(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祥恒包装有限公司持有华东包装100%的股权,华东包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泸州市一圣鸿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力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3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县玉蟾街道新坪街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州一圣鸿总资产人民币21,871.4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357.8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145.2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60.41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泸州一圣鸿总资产人民币23,842.4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577.84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137.8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9.99万元(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全资子公司祥恒包装持有泸州一圣鸿6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姚鸿斌及黄显彬分别持有泸州一圣鸿31.20%和8.80%的股权,泸州一圣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玉林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6日
注册资本:502221.9601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友谊东路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板、瓦楞纸及文化用纸、箱板纸、生活用纸的生产及国内外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销售(不含危险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烟气治理及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热电生产、供应(并网运行)蒸汽生产、供应蒸汽管道及设备的出让、安装、维修保养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中山鹰总资产人民币935,995.4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47,422.6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5,348.6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431.68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华中山鹰总资产人民币924,488.7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45,925.6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6,554.2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97.01万元(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华中山鹰73.15%的股权,安徽交汇山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中山鹰 26.85%的股权,华中山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合肥华东包装有限公司
保证人:合肥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9,912.1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华东包装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正常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以及因华东包装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行
被担保人:泸州市一圣鸿包装有限公司
保证人:祥恒创意包装股份公司、姚鸿斌、黄显彬
担保金额:人民币2,7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
被担保人: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29,4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及华中山鹰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华东包装、泸州一圣鸿和华中山鹰提供担保的融资款项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华东包装、泸州一圣鸿和华中山鹰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泸州一圣鸿自然人股东姚鸿斌、黄显彬同时为泸州一圣鸿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60,952.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0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73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山鹰转债”和“鹰19转债”
评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山鹰转债”和“鹰19转债”评级:“山鹰转债”评级:AA+;“鹰19转债”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负面
● 调整后“山鹰转债”和“鹰19转债”评级:“山鹰转债”评级:AA;“鹰19转债”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2018年发行的“山鹰转债”、2019年发行的“鹰19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山鹰转债”和“鹰19转债”前次评级结果均为“AA+”;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
联合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24日出具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次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山鹰转债”和“鹰19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评级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