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24-020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通过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王伟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董事长王伟林先生的提名,调整后的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袁树民;委员:辛茂荀、王宝英。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2024-021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李荣强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宝英先生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董事长王伟林先生、董事王哲先生及董事王坚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陈俊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晓腾、韩泽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