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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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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6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1.32%,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单位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7.43%,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58%,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优化贷款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2024年度拟为除湖北宜化贸易有限公司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方”)新增不超过600,7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被担保方新增460,00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被担保方新增140,700万元担保额度。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信贷、融资租赁等业务;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履约担保等。本次新增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额度调剂使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上述新增额度不包括前期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的可用对外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相关主体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财务风险可控。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获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1.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低利率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2.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比例不超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被担保方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相应提供同等担保。该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31,903.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1.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52,277.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58%;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八、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6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降解新材料”)100%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转让底价不低于经备案的交易标的评估值15,118.7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降解新材料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拟参与竞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或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降解新材料100%股权。交易标的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一)降解新材料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爱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白洋镇田家河大道123号

设立时间:2021年2月8日

主营业务:合成材料研发、制造及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降解新材料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降解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交易标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B00239号)。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降解新材料净资产评估值为15,118.75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本次评估未考虑降解新材料3,000.00万元授信及26,0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相关抵押担保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事项的风险。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该评估价值由宜化集团进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三、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转让底价为15,118.75万元,不低于备案评估值。本次交易受让方及成交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和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协议尚未签署。本次交易过渡期损益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具体以双方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1. 公司为降解新材料在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6,0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降解新材料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3,000.00万元授信提供保证担保。该等担保将于交易标的交割完成后由受让方承接。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降解新材料提供借款本金余额为10,616.11万元。该笔借款将于交易标的交割完成前归还给公司。

3.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及影响

在降解新材料核心产品PBAT市场景气度较低、降解新材料持续亏损的背景下,公司后续如成功转让降解新材料100%股权,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所得款项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将带来积极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宜化集团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45,548.76万元。

八、相关意见

1.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7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7位。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6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位,实际出席董事14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位,为杨继林先生、赵阳先生、郑春美女士、李强先生。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保荐人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保荐人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6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位,实际出席监事3位。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李刚回避了表决。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6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1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1日(周四)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7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0日8:30-11:30及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7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