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4年6月24日,会议在公司2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宋宗宇先生、崔恒忠先生、陈定文先生和曾德珩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艾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101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4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上午9:15一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联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本次议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题
1.00《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035号、2024-038号公告)
三、提案编码
■
本次审议议案需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7月9日下午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5日、7月8日-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5、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810A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谌 畅、吴 静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联系传真:023-63856995
联系部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00015
7、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14”,投票简称为“开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7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上午9:15一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7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以下议案:
■
其中,议案2、3、4、7未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四个议案再次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
在议案2和议案9中,明确指出议案决议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书面审核意见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核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