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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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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11.52元/股),则本次“神通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关联董事方立锋、方芳、朱春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神通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6日,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9.79元/股),已触发“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神通转债”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70,000张,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神通转债”,债券代码“111016”。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9年7月2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6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1.52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0月12日起由11.60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增发新股,“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2月20日起由11.57元/股调整为11.5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因公司实施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4月8日起由原来的11.55元/股调整为11.56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18日起由原来的11.56元/股调整为11.52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79元/股)的情形,触发了“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神通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11.52元/股),则本次“神通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神通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

至2024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24年6月27日

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神通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7月15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登记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邮编:315402

电话:0574-62590629

传真:0574-62590628

电子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联系人:吴超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