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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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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湖州凯风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厚泽”)持有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耀科技”或“公司”)股份11,258,360股,占创耀科技总股本的14.07%,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3年1月1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凯风厚泽适用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凯风厚泽因自身业务发展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600,000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的数量不超过800,000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600,000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此次减持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创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凯风厚泽作出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合伙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公司/合伙企业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公司/合伙企业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本人/公司/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公司/合伙企业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若在本人/公司/合伙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公司/合伙企业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公司/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公司/合伙企业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人/公司/合伙企业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公司/合伙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公司/合伙企业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公司/合伙企业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经营计划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凯风厚泽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