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分配比例没有调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2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穗娟
咨询电话:020-29087848
传真电话:020-29087850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