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49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年限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期限。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成立于1981年,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3年度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2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致同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183.34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5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下同),审计收费总额35,481.21万元。2023年度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士龙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泽民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席琼女士,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成为本所质量控制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公开招标选聘定价,2024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109.9万元。公司支付给天健的2023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1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天健已连续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落实《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2024年度公司拟聘请致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相关资质、经验以及拟签字的项目合伙 人、注册会计师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资质、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 认为致同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具备能胜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九届三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