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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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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龙宇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进展

截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与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未履行完毕的采购、销售合同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及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预计交货、回款时间如下:

1、截至7月30日公司与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仓粮油脂有限公司及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应收款余额及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应回款时间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7月30日,公司与上述单位已完成交货的销售合同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3,063.48万元。其中40,097.33万元已发生逾期,针对逾期账款公司已向上述客户发出书面催款函,部分已发出法务函。

2、截至7月30日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履约完毕的合同预付账款余额及根据采购合同预计提货时间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7月30日,公司对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开立未到期的信用证金额共计10,000万元。

上述预付款项所对应的采购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交货,针对上述两单业务公司已再次发出催货函,并由法务部门于7月5日发出法务函。

3、截至7月30日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信鼎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履约完毕的合同预付账款余额及根据采购合同预计提货时间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预付款项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支付的采购货款6,110 万元所对应的采购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交货,法务部门已于7月5日发出法务函。

综上,自公司与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暂停业务后,上述公司未履行完毕的采购、销售合同中均发生了拖欠情况。公司业务部门正积极与上述公司沟通解决,目前暂未发现上述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形,公司法务部门已向上述公司发出书面函件并着手准备后续维权程序。

(二)与部分供应商、客户之间存在计量单据缺失情况及进展

延续2024年6月29日公司披露的进展公告中对部分单据缺失情况的内部调查结果,通过对上游采购货源穿透和下游存疑单据核验,已基本厘清问题发生的情况。针对此问题,本月公司继6月向中石化北方能源(大连)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后,于7月2日再次向中石化北方能源(大连)有限公司发出业务函,以确认2023年度业务往来明细情况。后又于7月29日向中石化北方能源(大连)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发出联系函,协调并敦促其控股子公司回函事宜;就下游客户提供存疑商检单据的情况,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中石化北方能源(大连)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回函情况,证明事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讨论;成立了落实整改工作的专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徐增增担任组长,公司总经理刘策担任副组长,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为组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进行整改。后期公司将持续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和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整改期限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