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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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公告

2024-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10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817.84万元。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817.84万元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现金流,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近日,公司收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共计2,044.19万元,其中属于公司项目的补助资金817.8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11%。公司作为电网企业,剩余1,226.35万元由公司代为支付。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817.84万元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现金流,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9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1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9.00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009)及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临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31日,公司进行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2)。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6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回购的最高价为5.72元/股,最低价为4.79元/股,支付累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04,90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