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交易代码:159612,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其中,本基金已于2024年6月26日起暂停申购业务)。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降低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降低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年托管费率由0.20%降低至0.10%。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托管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附件一:《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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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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