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潘晨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潘晨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潘晨女士的离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晨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赛诺恒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6,142,400股的0.04%。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潘晨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潘晨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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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1,9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6,142,400股的比例为0.1526%,购买的最高价为21元/股,最低价为20.6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383,234.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61,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26%,购买的最高价为21元/股,最低价为20.6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383,234.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