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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6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英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8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603,388,97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43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278,946,87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3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7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24,442,09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59,676,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69%;反对43,458,5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弃权254,3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0,953,0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240%;反对43,458,5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073%;弃权254,3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00,444,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2,789,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弃权155,4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1,721,5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96%;反对2,789,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2%;弃权155,4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祁丽,朱星霖。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