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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4,100股,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5%,最高成交价为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5,496,5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回购方案中设置的限定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来源;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符合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

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024年8月6日,公司收到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2、本次增持前,许明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许明哲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许明哲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金额:增持主体本次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终增持股份的金额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金额为准。具体如下: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8、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许明哲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