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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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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7西典新能总部2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30日

至2024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7号西典新能总部206会议室;

(七)登记时间:2024年8月29日9:30-11:30,14:00-17:00;

(八)联系人:李冬

联系电话:0521-66165979

传 真:0521-66165979

邮 箱:IR@wdint.com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0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职工代表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并通过了《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一致认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效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与会成员一致通过了《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2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本次增加 4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2,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3,025,267.5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04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使用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4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和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40,0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