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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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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4年8月5日以电话或电子通讯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陈彬、张洁、姜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以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一、注重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以“聚焦一个行业、发展两大业务、布局新兴产业”作为公司产业发展目标。“聚焦一个行业”即深耕于内部物流领域,致力于成为该行业的佼佼者,“发展两大业务”指全力推进智能智造装备与智慧物流系统两大业务板块的迅猛发展,“布局新兴产业”指积极投资与公司产业链相关的智能智造、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打造行业头部企业,构筑行业领军地位,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持。

近年来,公司智能智造装备业务抓住工业车辆电动化的趋势,集聚资源积极扩大大车产能,全力推进大车产品系列化、层次化研发,建立健全大车的海内外营销体系、优化并打造相对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建立全方面的客户管理制度、积极培养并引进高端人才等措施,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保证大车战略可持续发展,打造新的增长点。

公司智慧物流集成业务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行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公司通过团队优化,人才引进,产能扩张等措施,加强了对海内外子公司的赋能及管控。各项措施实现了旗下资源的有效整合,为未来的进一步增长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当前,公司的发展战略清晰,产业布局前瞻,核心管理团队优秀,执行能力强。公司将会继续提高智能智造装备业务的成长能力,强力整合系统集成业务,谋划提升运营效率;为公司未来战略的落实夯实基础。

二、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公司着眼于长远发展和持续经营,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和制度,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兼顾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并通过了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15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9.363亿元。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2023 年的分红方案,每 10股派发人民币 6.22 元(税前),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该分红方案现在已经执行完毕。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技术创新是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自设立以来,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始终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目前,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打造了业内先进的研发体系,聚集了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系统性的提高了研发设计能力。

2021年到2023年,我公司研发投入合计达到7.47亿元,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国内机构拥有专利639项,包含发明专利128项,PCT国外发明专利4项,累计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并已经发布的国家标准共69项、行业标准12项,团体标准18项。

公司的技术创新实力雄厚,多年来备受主管机关、行业和市场的认可,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绿色工厂”、“浙江省智能工厂”、“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浙江省智能物流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省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目前,公司已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智能物流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特种智能仓储物流装备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并分别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江南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创新生态圈,推动跨界融合,从而激发创新活力。

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公司也注重绿色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开展绿色工厂建设,打造绿色供应链,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将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的优秀模式引入产品设计环节,成功研发出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锂电产品与天罡系列叉车,深受市场好评。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一贯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致力于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公平且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从而准确评估相关风险,进行投资决策。同时,我们也非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我们通过举办由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及高管参加的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和座谈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与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进行真实、高效的交流。而且,通过设立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图文简报等多元化方式,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保持紧密互动,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认同感。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拓展投资者沟通的渠道,通过与资本市场、各类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提升公司的经营质量,传递公司价值。

五、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始终致力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运作。为此,公司已构建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此架构确保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并形成了相互协调与制衡的工作机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同时,我们根据最新的政策及形势,适时修订完善我公司相关治理制度,通过从制度层面保障独立董事、中小投资者对公司内部治理及相关工作的了解和参与,使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作为企业发展的共同参与者,其权益受到公司的充分尊重与保护。通过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努力增强股东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从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本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股东权益的充分保障。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首先,公司明确各层级、各岗位的职责范围,确保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能够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其次,公司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第三、积极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规范运作相关专题培训等线上线下各种培训活动,以及在公司内部开展针对性的资本市场政策法规专题学习,向他们传递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等资本市场新法律法规精神,包括股份减持、信息披露、投资者交流等上市公司监管方面的合规注意事项,推动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不断提升自律和合规意识。

七、其他说明

本次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