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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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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1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8498万股。

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22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21名激励对象归属47.849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8月22日。

(二)归属数量:47.8498万股。

(三)归属人数:221人。

(四)授予价格:64.8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22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2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47.849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恒玄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6日,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2,623.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28.3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2,495.3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623.7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21名激励对象归属47.849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