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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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碳中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碳中和与债权人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3,063.50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80,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2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243,936.50万元,公司对东南碳中和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16,936.5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到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3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6幢

法定代表人:王东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东南碳中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东南碳中和100%股权。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东南碳中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叁仟零陆拾叁万伍仟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碳中和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28,5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23,336.32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28%,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