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年3月7日,公司之子公司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禾美”)认购了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发行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303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节节升利收益凭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已办理赎回,投资本金及理财收益已于2024年9月10日到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共收回本金5,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55.82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赎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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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4,21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0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公司分项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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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于2023年结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总体情况
公司之子公司广州禾美于2024年9月1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招商银行天河支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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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0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禾美认购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该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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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理财的投向为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履约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为91天。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审慎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合理安排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2、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600036.SH,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招商银行天河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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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12,172.8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4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本金及收益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估值风险、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数据来源风险、观察日调整风险、管理人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12,5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