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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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2024-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24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项目推进不达预期等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及公司收益的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CHINA HARBOUR ENGINEERING COMPANY LTD (SUCCURSALE GUINEE)签订了《几内亚力拓西芒杜港口工程EPC1&EPC3项目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63,980,000.00美元(不含税)。

本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方

买方:CHINA HARBOUR ENGINEERING COMPANY LTD (SUCCURSALE GUINEE)

卖方: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63,980,000.00美元(不含税)。

(三)供货及服务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为32台带式输送机主体及部分配套设施。

(四)交货日期:2027年1月28日(含)前完成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

(五)付款方式:买方按照合同条款分进度向卖方付款。

(六)违约责任: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出现违约情况,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七)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买卖双方按规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扩大公司利润。合同的顺利履行,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输送机械设备领域的影响力,以便公司未来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的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已正式签订并生效,合同中已就供货范围、交货日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仍可能存在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其他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几内亚力拓西芒杜港口工程EPC1&EPC3项目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