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4-049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公司42,246,09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07%;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陈爱莉持有公司1,406,26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7%;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赵永春持有公司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情况: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出于个人财务需求,计划自2024年5月23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9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51,978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结果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发来的减持股份结果通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司股份为418,511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7号),拟于2024年5月23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9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51,978股。鉴于该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减持股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一)持股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