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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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64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沈建萍、许多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