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5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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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渊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鲍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戴永远先生及副总经理刘志乐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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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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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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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楼晴昊、李洁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