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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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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5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渊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鲍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戴永远先生及副总经理刘志乐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楼晴昊、李洁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