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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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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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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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