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8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其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份7,843,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5.24%)的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道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1.99%)。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晨道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晨道投资持有公司7,843,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5.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
(五)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在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1.99%)。
(六)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关于减持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晨道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企业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应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除前述承诺外,本企业承诺相关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或新的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晨道投资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股东关于不存在限制减持情况的说明
晨道投资不存在以下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1、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2、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晨道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晨道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晨道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