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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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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4-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98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883,926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年9月11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718870),过户价格为8.62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83,9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注: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上述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按2024年9月11日公司总股本172,548,799股计算)。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262,28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64%;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岩代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305,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0.79%,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265,7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20%;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42,453,795股(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质押32,148,795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55.67%,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0%。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4年9月1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经与岩代投资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后续暂无再质押的计划,若后续存在股份质押计划,岩代投资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4年9月1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