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24-057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山东药玻公司研发大楼辅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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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扈永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王兴军先生、独立董事顾维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海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何皖胜先生、苏玉才先生、杜彬先生、宋以钊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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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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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一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俊、司宗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