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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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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T2栋3楼西丽湖人才服务中心T2会务空间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成思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炎烽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 本次审议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贤杰、张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