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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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430009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430009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430009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71,358.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105,117.09万元(为募集资金110,023.6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906.55万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02,347.14万元差异2,769.95万元,均系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06月30日,剩余18.87万元发行费用未支付。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扩大办公场地并新租赁办公地点,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统一管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拟同步进行变更。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436.7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178.24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58.5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收益指截至报告出具日收益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4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六)前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前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1.00元/股(含)。其中,超募资金为2,347.14万元,超过超募资金部分的回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含超募资金以外的IPO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及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

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预计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技术研发,可以提高生产效率。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471,358.18元。截至2024年0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76,837,926.42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00,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6.07%。

尚未使用的原因:截至2024年06月30日项目投资(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项目)尚有部分未完成。

剩余资金拟用于完成项目投资。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02,347.14万元,其中含超募资金2,347.14万元。截至报告出具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回购股份。

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了承诺投资金额,超过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为柔性生产,可根据实际订单数量灵活调整雇佣工人的数量和工作时长,不存在固定的产能限制,因此无法计算产能利用率。

注2:各项目效益不适用的原因详见本文“三、(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信期限为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增加授信明细如下: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