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因公司已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8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71 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9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246,857,143股的比例为2.63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95元/股,最低价为11.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4,676,271.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6,493,198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