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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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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74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鸣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边勇壮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郑亚南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倩源、朱丽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75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郑亚南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以投票的方式解除边勇壮先生的董事及其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并选举黄建联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因公司董事发生变化,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