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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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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公告编号:2024-068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山东钢铁总部办公楼704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席会议。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 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李洪建先生、罗文军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董立志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代行)唐邦秀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吕铭先生、副总经理张润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唐邦秀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兴省、张振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