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24-045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4年9月29日分别收到董事Thomas Gray先生、监事会主席刘俊茹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Thomas Gray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刘俊茹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Thomas Gray先生、刘俊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Thomas Gray先生和刘俊茹女士的辞职申请分别自送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依法合规运作,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选董事、监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Thomas Gray先生、刘俊茹女士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7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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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5.83%股份的股东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9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名Mike Hollands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春鹏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Mike Hollands先生,196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在ICI和Zeneca公司负责生产、工程、资本项目和供应链管理等工作;2001年加入先正达集团后,曾任亚太地区供应运营负责人、北美种子业务供应链副总裁、北美业务服务负责人、流程管理负责人、全球供应与HSEQ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先正达植保供应链总裁、先正达植保英国工厂总裁。
监事候选人:王春鹏女士,1972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工程师。曾任北京有机化工厂研究所职员、化学工业部计划司副主任科员,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分析评价部总经理助理,中化化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农业事业部纪检审计部副主任,先正达集团中国纪检审计合规部审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先正达集团中国审计总监。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8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东山街1号辽宁优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7日
至2024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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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刊登于2024年8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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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