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5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00点

召开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9日

至2024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 2024 年8月22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8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议案2已于 2024 年10月 11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10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 10 月 2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二)登记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会议咨询: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环能股份公司 邮编:046204

电话:0355-5923838

邮箱:nycqglb@chinaluan.com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5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竞买煤炭资源授权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山西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证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发〔2022〕2号)等相关规范文件和政策精神,为加强公司煤炭资源储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公司市场化竞拍煤炭资源的实际情况,为切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保守商业秘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已授权总经理“连续12个月内通过市场化竞买煤炭资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净资产50%以下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2月8日起一年。

依照上述授权权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21日以121.26亿元人民币竞得山西省襄垣县上马区块煤炭探矿权。按照当前山西省公示挂牌拟出让煤炭资源情况,结合公司授权权限额度使用和剩余期限情况,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市场化竞拍煤炭资源竞争力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进一步增加竞买煤炭资源授权额度和期限。

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办理“连续12个月内通过市场化竞买煤炭资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下事项(不含总资产50%),以及为市场化竞买煤炭资源需提前支付的保证金、开具保函等事宜”,同时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基于以上事项签署相关煤炭资源竞买协议、保证金(担保函)支付等法律性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竞买煤炭资源授权额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9名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50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五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竞买煤炭资源授权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51号《关于增加竞买煤炭资源授权额度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关于召开二○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52号《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