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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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2024-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51,693,888.89元(借款本金及暂算至2024年7月20日的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城中级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等文件(案号:〔2024〕苏09民初48号),获悉盐城中级法院已受理沈云诉公司、吴奕中、李雪峰、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关于借款纠纷一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1、原告:沈云

2、被告

(1)被告1:吴奕中

(2)被告2:李雪峰

(3)被告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被告4: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诉讼事由

原告称公司等当事人共同向原告借款7,000万元,并向原告出具了借据,款项出借后,未还款付息,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吴奕中、李雪峰、公司以及西藏麦田立即共同偿还原告人民币7,0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9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暂算至2024年7月20日的利息合计人民币81,693,888.89元);

2、保全保险费由被告吴奕中、李雪峰、公司以及西藏麦田共同承担;

3、诉讼费用(含保全费)由被告吴奕中、李雪峰、公司以及西藏麦田共同承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经公司核查,公司内部无上述借款事项的存档文件及相关的合同评审、用章审批等流程记录,亦未收到上述借款事项约定的借款资金,借款事项的真实性和背景情况尚待核实。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

2、《举证通知书》

3、《民事诉状》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持有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99,20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56%。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西藏麦田持有的198,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7%。

2.西藏麦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通过网络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麦田所持公司198,200,000股股份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12日10:00时至2024年11月13日10: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auction.jd.com/)上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将被司法拍卖的198,200,000股股份外,西藏麦田所持公司股份未发生其他被拍卖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麦田公司199,20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56%。西藏麦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关于西藏麦田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标的物详细内容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官网显示的公告信息为准。

4.本次司法拍卖若部分或全部成功实施,将可能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公司将积极关注此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