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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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6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348号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储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庄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晓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含冰(Hanbing Zhang)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剔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4、根据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Yang Cha(查扬)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2024年10月10日征集结束时间,共有 0 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赵丹妮律师、丁淑敏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