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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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实施公告

202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2024年8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257115),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0月24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律师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注销安排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

“法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7.45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7.45元/股

● 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法兰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05号文)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33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8%,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71号文同意,公司3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法兰转债”,债券代码“113598”。

“法兰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2月8日至2026年7月3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3.8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7.45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股,回购价格为3.93元/股。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0月24日完成注销。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将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法兰转债”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一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P0为7.45元/股,A为3.93元/股,k=-7,000/360,111,655≈-0.0019%,其中360,111,655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P1=(P0+A×k)/(1+k)≈7.45元/股。

综上,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法兰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7.45元/股。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