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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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
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和相关债权进展暨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

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和相关债权进展暨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宏源100%股权和相关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9日期间,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挂牌转让项目于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转让底价为28,794.54万元。2024年10月14日,公司与新达控股(东莞)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了《股权及债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为28,794.54万元,由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和标的债权转让价款构成,其中,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94.54万元,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为28,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交易进展情况

按照《股权及债权交易合同》,公司已收到新达控股(东莞)有限公司支付的标的债权转让价款,相关债权已完成交割。2024年10月25日,标的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公司不再持有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自2024年11月起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因谭洪汝先生及其配偶谢劭庄女士与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3年9月22日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已生效,谭洪汝先生及谢劭庄女士合计持有的45,487,552股未计入本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何全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黄卫祖先生、张冠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陈晨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长、总裁何全洪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孙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孙媛媛女士出席会议;执行总裁谢志昆先生、副总裁卢旭球先生、副总裁王堂新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现金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毛娅婷律师、龙鑫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8日,已连续12个交易日涨停,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3.31%。短期涨幅过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③截至2024年10月28日收盘,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07.87,最新市净率为5.14。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证监会类别为“其他制造业”,公司市盈率指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4年10月28日,公司换手率为13.38%,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8日,已连续12个交易日涨停,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3.31%。短期涨幅过大,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2024年10月28日收盘,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证监会类别为“其他制造业”,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07.87,最新市净率为5.14,公司市盈率指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对于媒体及股吧传言公司有“华为鸿蒙”概念进行了澄清。于2024年10月18日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就相关情况再次进行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热点概念炒作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除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8日连续1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3.31%。截至2024年10月28日收盘,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07.87,最新市净率为5.14。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证监会类别为“其他制造业”,公司市盈率指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4年10月28日,公司换手率为13.38%,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拟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目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