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28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前述非职工监事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马文超先生
非独立董事:崔红松先生、马文超先生、宋志彬先生、钱宇先生、郭庆峰先生、曹景彪先生
独立董事:彭雪峰先生、文献军先生、刘红霞女士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马文超先生
委员:崔红松先生、宋志彬先生、文献军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刘红霞女士
委员:马文超先生、彭雪峰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彭雪峰先生
委员:马文超先生、刘红霞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文献军先生
委员:崔红松先生、刘红霞女士
5、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
召集人:马文超先生
委员:钱宇先生、郭庆峰先生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
(二)非职工监事:杨新旭先生、张晓晨先生
职工监事:刘海港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钱宇先生
(二)副总经理:王力先生、曹景彪先生、杨萍女士
(三)财务总监:张健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张志勇先生
(五)证券事务代表:王艳芳女士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萍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收购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2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注: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和特别决议议案,关联人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获得有效通过;第2-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亦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晓鸣、田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马文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马文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6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马文超先生
委员:崔红松先生、宋志彬先生、文献军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刘红霞女士
委员:马文超先生、彭雪峰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彭雪峰先生
委员:马文超先生、刘红霞女士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文献军先生
委员:崔红松先生、刘红霞女士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
召集人:马文超先生
委员:钱宇先生、郭庆峰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68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68号公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68号公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力先生、曹景彪先生、杨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68号公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68号公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艳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68号公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简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58号公告,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力,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2004年10月至2023年1月历任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成型车间主任、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萍,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9年11月至2022年3月历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2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健,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5年3月至2022年2月在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工作;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张志勇,男,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20年7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32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2018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2020年6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王艳芳,女,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20年7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32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2010年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新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杨新旭,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00年4月至2004年3月任电力公司化水车间主任;2004年4月至2018年10月历任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