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丰实业

股票代码:60308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岳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由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和回购注销,上市公

司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累计减少5.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4年7月19日,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丰岳计划在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期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993,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大丰实业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总股本变动

1、2019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4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

增加15,220股。

2、2021年11月26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相关工作,

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727.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增加727.7万元,公司总股本增加727.7万股。

3、2022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

记的相关工作,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4.9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增加64.92万元,公司总股本增加64.92万股。

4、2023年4月14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2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08,000元,公司总股本减少108,000股。

5、2024年3月18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已离职的

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800股及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未能解锁的486,1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减少586,920元,公司总股本减少586,920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增加7,241,500股,总股本变动比例为1.8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25%。

(二)股份转让

1、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6,048,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8%。

2、2023年1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2,146,7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

3、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3,200,3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8%。

4、2023年7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453,8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

5、2024年10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1,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4%。

6、2024年10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1,614,7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9%。

7、2024年10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92,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

8、2024年11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3,1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6%。

9、2024年11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2,8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9%。

10、2024年11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354,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丰岳持有大丰实业35,011,300股股份,占大丰实业总股本的8.5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丰岳累计质押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500,000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的15.71%,占公司总股本的1.34%。

除上述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大丰实业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岳

日期: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