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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解除限售股东共 1 名,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7,5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8241%。

2、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11月21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9号]核准,公司以7.06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原股东练卫飞发行25,000,000股股份。上述股份于2011年5月20日作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限为三年,即至2014年5月20日限售期满。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实施后练卫飞所持限售股份为37,500,000股。因练卫飞涉及诉讼,其所持的前述37,500,000股限售股份被司法拍卖,按照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7)苏04执41号之二),该批股份全部被买受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并于2017年11月2日完成过户(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涉诉股权执行法院裁定完成过户暨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有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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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11月21日(星期四)。

2、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7,5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8241%。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