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及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4-1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1月14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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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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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4-108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47号文《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181,814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5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77.19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22.81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7月9日,本公司会同本次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签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021年8月9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古蔺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德昌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德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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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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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放于上述账户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与其对应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