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10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寇日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明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4年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确认高级管理人员已完成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10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11月26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只金瑞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结合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10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2亿元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启动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0,918,999.62元(不含税)、审计验资费用人民币1,415,094.34元(不含税)、律师费人民币896,226.42元(不含税)以及印花税人民币668,101.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2,407,235.31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9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2,953.79万元(包含利息、手续费以及发行费用的影响)。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君能新能源公安县狮子口镇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君能公安”)及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石首市团山寺镇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开奥石首”)已累计使用金额中包含银行结息,其中君能公安银行结息合计为95.52万元,刨除银行结息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3,799.96万元,未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开奥石首银行结息合计120.14万元,刨除银行结息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9,995.91万元,未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结合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结合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全体监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